党费缴纳制度
党费缴纳制度:缴纳党费是每个党员的义务,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党费不得拖欠或不交,党员连续六个月没有交纳党费,经教育仍不改正,就认为是自行脱党,由党组织召开大会决定对其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员工(代表)大会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共同办好广东统一人力资源创富就业促进中心(以下简称“统一创富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结合统一创富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员工代表大会是统一创富中心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员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是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统一创富中心发展的一项基本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用人部门根据本部门用人需求情况,填写《用人申请表》,上报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根据岗位配置,核实是否需求,确认有无内部横向调职的可能性后,写出复核意见,并上报理事会审批。理事会审批后,行政人事部按用人需求实施招聘。新增用人岗位,用人部门填写《增岗需求申请表》,详细填写新增岗位编制、新增岗位职责描述和增设新岗的理由,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行政人事部部长签署意见,理事长签字审批。
办事机构管理制度
办事机构是在广东统一人力资源创富就业促进中心(以下简称“统一创富中心”)理事会领导下,负责本部门的建设,进行自律性管理,开展相关工作的机构。部门要根据统一创富中心章程,依照本部门的情况制定管理办法,报统一创富中心理事会审批备案。办事机构的任务:要坚持民主自律原则,根据统一创富中心章程的业务范围,开展相应的工作,履行本部门的职责与任务。
培训制度
鼓励专职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技能的各种培训;全体专职工作人员均享有培训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培训以提高广东统一人力资源创富就业促进中心(以下简称“统一创富中心”)服务素质为目标,以有利于本中心发展和提高中心形象为宗旨;培训和教育以不影响本职工作为前提,遵循学习与工作需要相结合、讲求实效,以实操为主、以自学为主的原则。
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健全和加强广东统一人力资源创富就业促进中心(以下简称“统一创富中心”)的管理,实现档案收集、整理、保管,逐步走入标准化、规范化,达到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特制订本制度。档案工作的管理实行文体合一、纸质和电子文件合一的管理,对全部档案进行统一管理。档案管理工作由行政部全权负责并具体实施。
证书管理制度
为加强所有证书原件及其重要文件资料的管理,防止遗失并保证按时备案复检查等,特制订本制度。所有资质证件:包括民非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税务登记证书正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书”;财政票据;重要文件:年检报告、财务审计报告、重要合同等;所有由重要机构或组织颁发的证件及转发的文件等证书及资料由专人负责统一保管。
印章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广东统一人力资源创富就业促进中心(以下简称“统一创富中心”)公章的规范使用,根据统一创富中心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统一创富中心的印章刻制须在取得登记证书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持登记管理机关开具的同意刻制印章介绍信及登记证书到所在地公安局办理准刻手续后,方可刻制,或委托登记管理机关代办刻制,印章的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未经批准,各内设机构一律不得自
项目监督检查制度
为规范广东统一人力资源创富就业促进中心(以下简称“统一创富中心”)项目管理,加强创富项目运行监管,确保创富项目安全实施,制定本制度。创富项目须坚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统一创富中心章程》确定的发展宗旨,符合实际需求的原则。
承诺服务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广东统一人力资源创富就业促进中心(以下简称“统一创富中心”)承诺服务工作制度,向社会承诺服务内容和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统一创富中心的社会形象,避免造成不良影响。特制定本承诺服务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
为规范广东统一人力资源创富就业促进中心(以下简称“统一创富中心”)的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促进统一创富中心规范运作,制定本制度。统一创富中心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的信息公开内容和格式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地报送公开信息。
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广东统一人力资源创富就业促进中心(以下简称“统一创富中心”)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认真贯彻执行财务工作纪律和职责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要求,结合统一创富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财务管理制度。